关于调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8班、9班第四周上课时间地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9-30 | 阅读数:因学校活动安排,原定10月9日(周日)上午3-4节上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8班、9班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如下:
班级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上课院系
8班 10月9日9-10节 嘉五301 新闻传播学院、哲学系
9班 10月9日5-6节 南二403 中文系、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系
因学校活动安排,原定10月9日(周日)上午3-4节上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8班、9班上课时间地点调整如下:
班级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上课院系
8班 10月9日9-10节 嘉五301 新闻传播学院、哲学系
9班 10月9日5-6节 南二403 中文系、历史系、人类学与民族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