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录入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成绩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4-02-19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范》要求,任课教师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通过研究生成绩系统录入研究生课程成绩。请各学院(研究院)教学秘书通知相关任课教师于2月21日(周五)前完成成绩录入和备案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2月21日前完成的,请任课教师详细说明原因,明确成绩提交时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对未按时完成课程成绩录入且未作说明的课程作全校通报。

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