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7-04-18 | 阅读数: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奖励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7年厦门大学教学成果奖暨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

为确保本次评奖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将成立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相关要求如下:

1.每个学院(研究院)可推荐1名候选评审委员。

2.候选评审委员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教授或相应职称,熟悉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意识,为人公道正派,年龄不超过60岁。

3.按照回避原则,凡申报本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负责人或主要完成者不能作为候选委员推荐。

请各学院(研究院)于4月21日前将候选委员名单(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研究生院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组成本届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并上报校领导批准。

联系人:吴老师,2181497,yjsy3@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