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北平教授莅临我院做“《海商法》修改的背景和要点”主题讲座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8-03-13 | 阅读数:

2018年3月12日下午3:30,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初北平教授在我院213教室做了题为“《海商法》修改的背景和要点”的主题讲座。我院师生20余人参加了讲座,讲座由我院院长傅崐成教授主持。

初教授从《海商法》的修改背景入手,指出《海商法》的修订有四个必要性:一是现行《海商法》的规定已经难以完全适应海商实践的新发展;二是现行《海商法》已经滞后于国际立法的新发展;三是《海商法》的修改为配合“一带一路”、“交通强国”等国家战略实施的需要;四是《海商法》作为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协调需要进一步改善和加强。初教授还指出了《海商法》修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并进一步介绍了《海商法》修订的阶段流程和主要内容。

最后,初教授认为此次《海商法》的修订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扩大了《海商法》的调整范围;第二,新增了“船舶污染损害赔偿”一章;第三,完善了船舶物权制度;第四,明确了船员的权利与义务;第五,完善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律制度;第六,在船舶碰撞关系中引入了“实际控制人”作为责任主体;第七,将“固定费用救助”纳入海商法调整;第八,明确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相关问题;第九,增加了有关海上保险合同的规定;第十,修订了海商法下的特殊诉讼时效。

讲座的最后,初教授就我院师生提出的问题做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傅崐成教授对初北平教授的讲座做了精彩的点评。

图/文:崔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