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伊朗研究中心主任姚继德教授与德黑兰大学乌苏吉教授等伊朗专家合作,花了四年时间,整理出50余幅古老的波斯文、阿拉伯文的古地图。这些地图绘制于公元10世纪到17世纪之间,最老的已有千年的历史了。这些古地图都把今天的南中国海,注明为“中国海”或“中国湾”。有些岛屿还被记录、标注为“中国岛屿”。毫无疑问,这些古地图为中国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举证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日前,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从国际法的角度,对此进行了分析。
傅崐成说,首先要强调的是,地图在国际法上非常重要。特别是在疆界线的划定上,一份详细的地图,其佐证功能胜过千言万语。
当然,地图并非唯一的证据。因为地图往往是相关协议、条约、法律的附件。其本身重点在图,而不是文字记述。因此,地图通常被认为是一个辅助性的证据。如果没有其他法律性质的文件,单凭地图,还很难构成有效的主权证据。这种情况在海洋的疆界纠纷上也是相同的。海图非常清楚地介绍了海洋疆界的位置。但是,主权的归属还得考虑两个问题。
第一,陆地是谁的?因为有了陆地的权利,才有海洋的权利。人类的传统活动领域在陆地上。而“陆地控制海洋”始终是国际法上的基本原则。
第二,海图上有海洋的疆界线吗?过去的海洋主张一直很模糊。大约到了20世纪以后,世界各国在海洋上的疆界线才慢慢形成。古地图上的海域,基本上都没有海洋的疆界线。
因此,海洋在古地图上的名称虽然有一定的意义,但是很难成为海域主权的主要证据。
傅崐成表示,现今国际社会使用的各个海洋名称,来自于多年以来地理学家在绘制地图、海图时,按照当时的信息资料注记而成的。联合国虽有两个相关的专家会议偶尔开会讨论地理名称问题,但会议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权利来调整这些地理名称,或赋予它们任何法律意义。
无论是南中国海、东中国海、日本海、马六甲海峡或其他海域的名称,都是地理学上的名称,并不代表着法律上海域与其中岛礁主权的归属。近年来,韩国坚持把“日本海”称为“东海”,越南也坚持把“南中国海”称为“东海”,菲律宾前两年突然将接近菲群岛的部分“南中国海”称为“西菲律宾海”。在国际法上,这样的做法显然毫无意义。但是在各自的国内政治宣传上,有一定的功效。所以有些别有用心的国家还是乐此不疲地进行着改名称的“运动”。
不过,古旧地图的用语名称,反映了当时的一般认知。既然在千年以前,这里就被称作“中国海”,至少能充分证明当时人们的普遍认知,即这是一片中国人使用、管领的海域。这在佐证现代国际法上的主权有很大的意义。因为领域主权的取得,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先占取得”。所以,要主张中国人对于南海的岛礁以及周边水域享有主权,那就得证明我们“先发现、先使用、先管领”这里的岛礁陆地。既然千年以前,我们就已经是这里的主要使用者、管领者,甚至定名者,当然我们就是“先占取得”领域主权的国家了。
总之,古地图、古海图都很有价值。未来一旦进入谈判或争讼的程序,这些古地图就会成为有一定法律意义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