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教授为我院师生作“海警立法问题思考”专题讲座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6-05-26 | 阅读数:

2016年5月26日下午4点30分,公安海警学院海上执法研究中心张辉教授莅临我院作“海警立法问题思考”专题报告。张辉教授同时是武警大校,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宁波文化百科大讲堂“最受欢迎的主讲教师”,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研究”课题组成员。出版《边防民族学引论》、《海上刑事案件证据研究》、《国际海洋法与海上涉外事件处置研究》、《海上犯罪现场勘查与取证技术研究》等专著,主持完成公安部项目2项,主持完成边防局和海警局课题4项,在《中国国防报》、《国防》杂志、《武警学院学报》《边防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

此次讲座中,张辉教授谈到了中国海警的性质定位问题,他本人提出中国海警的定义,中国海警是我国管辖海域具有警察属性的军事化的海上维权与综合执法力量。同时强调中国海警立法应以海上警察权为主线理清海警职责权限,建立中国海警海上维权与综合执法规范体系。讲座过程中,张辉教授共提出了中国海警立法8个值得研究的法律问题:

1、海上维权执法警械武器使用:

2、及时制定海上警械武器使用法律规范;

3、法律规制:自由裁量权的有效行使和“必要且合理”原则的严格约束;

4、按照国际通常程序使用武器;

5、海上武器使用的判断标准是“合理的确信”;

6、建立武器使用的评估审查与责任追究制度;

7、建立武器使用的职务豁免制度;

8、建立海上执法人员警械武器使用专门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