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成教授在复旦大学110周年校庆成功举办讲座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5-05-11 | 阅读数:

复旦大学文科科研处携手复旦发展研究院、上海高校智库研究和管理中心,在复旦大学110周年校庆推出了“智库月”系列讲座。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教授受邀做“智库月”系列讲座的首发演讲。以“中国海洋战略:三个层级的法律问题”为主题,傅崐成教授就南海历史性权利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容性,于5月7日下午在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为到场师生带来一场专题讲座。

一、中国海洋地理相对不利

傅崐成教授首先指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定了两种海洋地理关系特殊的国家身份:“海洋地理不利国家”(Geographically disadvantaged states)以及“陆封国家”(Land-locked states)。 不过,世界上众多的沿海国家中,谁是“海洋地理不利国家”,谁不是“海洋地理不利国家”,并没有一定的法律标准。有些国家虽然看起来,面对大海,并且有着颇长的海岸线,但是,他们无法按照比例原则适度地享有海洋上的诸般权利。比如中国,中国一般并不被认为是“海洋地理不利国家”。然而与德国这一个国际公认的“海洋地理不利国家”间的海洋地理条件相比,中国人民所能享受到的海洋线长度,只是德国人民能分享的海岸线长度的1/25。而德国有权享有上述“海洋地理不利国家”种种的优惠待遇,中国却没有任何这样的优惠待遇,甚至常常被要求节制其在海洋上的活动,被限制其在海洋上的合法利益实践。这实在不是一件合理的事。

二、南海问题:三个层级的法律概念

关于南海问题,傅崐成教授指出,需要关注三个层级的法律概念。

第一,南海是半闭海。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沿海国家有权利和义务就这一半闭海内海洋科研、海洋环境保护与、生物资源开发管理问题,相互协调合作,必要时才可以邀请域外的国家或国际组织进入半闭海来一同合作。中国作为这个社区内人口最多的沿海国家,有权利和义务与邻国相互协调合作,排除域外国家(例如美国、日本、印度等)的参与。

第二,正视南海“U形线”的法律定性与正名问题。傅崐成教授指出他在20年前曾于台湾出版的专书《南(中国)海法律地位之研究》中,已经提出尽量使用“U形线”这一名称的建议。这条线是中国南海“历史性水域”的外部界限,中国人民两千多年来在南海上捕鱼、劳作、休养生息;派遣水师巡视,进行天文测量;惩治海盗、加强海防、救助遇难船只等等。基于这些历史性活动和中国在南海长期享有的历史利益,中国对这片历史性水域享有丰富的历史性权利。同时,1947年当这条U形线第一次被公布的时候,它的画法[-(.)-(.)-(.)-(.)-(.)-(.)]和陆地“未定国界线”的划法一模一样。这条“尚未确定”的国家海洋疆界线的水域,并非内水、并非领海、并非专属经济区、并非公海。南海“U形线”内的水域就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所允许、尊重的“历史性权利水域”。公约在诸多条文中均反覆強调支持“历史性权利”,足证这些杈利与公约相容互补而无矛盾。

第三,基于中国在南海长期享有的历史性权利,可以依法对中国在南海“先占取得”的岛礁及其12海里领海主张主权。历史证据支撑历史性权利。中国人民按照国际法“ 先占取得” 这些无人小岛礁的主权,并非我们的祖先刻意强求之结果,实是数十万年来东亚季风( 每年冬季由东北吹向西南,每年夏季由西南吹向东北) 的影响所致。远追汉唐的悠久历史就暂时不谈了,只明清两代,这六百多年之间,中国东南沿海的人口大量增加,很多人出人南洋各地,经商创业,也有更多的人,航行南海、捕鱼营生。由于中国政府几次颁布禁海令,于是南海航行成为非法行为,结果造成了大量南洋移民落地生根以及众多南海海盗的出现一一其中很多都是兼差的海盗,平时只是一般海商或渔户。这些自然条件与历史事实,丰富多彩,清楚明白,不容抹煞。

只有明白中国在南海三个层级的法律概念,才能了解在什么区域能够进行什么样的活动。比如捕鱼,根据我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享有在南海历史性水域进行捕鱼的权利;比如开发南海海底油气的权利来源,历史上人类是在近代以后才有了海洋油气资源开发的技术,即便不能按照历史性权利进行主张,按照“陆地控制海洋”这样一个国际海洋法的原则精神,我们也可以根据中国在南海的岛礁的主权及其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主张海底油气的权利。

第三、法律要维持秩序

傅崐成教授指出,他曾到南海周边国家的国家档案馆,国家图书馆,国立大学图书馆反复查过,深悉东盟各国心中最怕中国强调“历史性权利”。因为在南海地区,中国确实有着源自汉代以降的丰富历史证据,而这些国家并没有这样明确的历史证据。根据傅崐成教授考察的情况,在1970年代以前,南海周边国家都认同中国在南海划的这条“U形线”。甚至在1960年代印尼的中学地理课本中,都自始承认这条线的画法。直到1965年,美国调查船亨特号,声称在南海发现了大量石油天然气资源,这才引发南海周边国家的骚动。包括菲律宾也是直到1960年代末期,才由克洛玛(Tomas Cloma)船长宣布去“发现”无主地,变成今天所谓的卡拉扬群岛(Kalayaan Island),这两年又取名为西菲律宾海

中国在南海依国际法主张“先占取得”的岛礁,自始至终都有证据证明。西沙、南沙、东沙都有中国历史上发现、使用、管理这些领域的原始记录。即便是在600多年前,郑和下西洋期间,已经有了详细的记录。郑和率领了100多艘船只远赴印度半岛南端,这远比哥伦布的航海时间早了数十年。

傅崐成教授特别强调,法律要维持秩序,“时效取得”领土主权从来都不存在。纵然国际法课本里有写时效取得,也从来没有时效取得。纵然今天由于菲律宾和越南等国制造的困难,强行占领了中国在南海的一些小岛,导致中国渔民到南海远洋捕鱼越来越困难,我们仍然要鼓励和支持渔民到中国的这些传统渔场和水域去捕鱼。这是中国千百年来的历史性权利,不能放弃。

四、寻求衡平划界方案

傅崐成教授指出,在南海地区的海域划界工作是最终的治本之道。然而如何在情势复杂的南海地区进行最终的海洋划界?这需要寻求衡平划界方案。Equitable,多年来在国内被翻译成“公平”,这其实是一个误解。在英文语境下,“fair and equitable”通常是连在一起用的,fair是“公平”,如果equitable还被翻译成“公平”,那就变成了“公平且公平”。这是不对的。简单的说,“衡平”是一个“动名词”概念,与“公平”的纯粹“形容词”概念不同。所谓“衡平原则”就是要求将所有有关的情况条件,都一一列入考量,然后再取得结论。这样才是所谓的“衡平解决”。

在进行海域划界划界时,需要考量哪些衡平划界的相关条件因素呢?傅崐成教授提出了地理上的如领土自然延伸、海岸线长度、海岸大体形貌,地质、地貌、历史利益以及社会经济等考量因素。有了海域划界的安排,各国才能各安其位,进行管理;共同合作开发的海域范围,也才比较容易确定,获得实现。

五、树立民族自信

最后,傅崐成教授指出,中国的学者应当对中国的立场、观点、论据有充分自信,不要一味迷信用用英文写成的东西。许多西方发达国家的资料都与中国的资料矛盾,与中国的事实不符,甚至丑化了中国的国家形象与立场。我们一定要有民族自信。

傅教授的讲座受到复旦师生们的热烈欢迎,在场的学生纷纷提出自己的观点与问题,傅教授耐心地一一解答,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