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将南海争端提起强制仲裁,傅崐成呼吁法庭“刺穿伪装诉因的面纱”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3-05-01 | 阅读数:

2013年1月2日,菲律宾将与中国之间的南海争端提交给了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设立的仲裁法庭,要求进行强制仲裁。中国明确拒绝了菲律宾的仲裁诉讼要求,并退回其外交照会和所附通知。

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院长傅崐成教授指出:任何法庭都有义务为了发现真实,实践正义而“刺穿伪装的诉因面纱”;正如同公司法中所坚持的“刺穿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e’s veil) 的法理一样。而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中国早已于2006年合法提出书面申明,不接受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和军事冲突的任何强制管辖。法国、韩国、泰国以及十来个小型国家也都已经提出了同样的声明。

傅崐成教授强调:菲律宾的申诉理由是不折不扣的伪装诉因,也正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以要设计免除管辖权的原因。这样的仲裁程序不会解决问题,只会造成更多的问题。

据了解,菲律宾要求仲裁法庭澄清当事国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南海的权利和义务,中国基于U形线所作的海洋权利主张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无效的;要求仲裁法庭明确宣布中国非法占领的华阳礁等属于“水下特征”,是菲律宾大陆加组成部分,宣布美济礁和永暑礁等岛礁分别属于“低潮高地”、“岩礁”等,不应具有200海里权利……

据称在4月25日,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柳井俊二已完成五名仲裁员任命,他们分别是:

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Stanislaw Pawlak);

德国籍法官、前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吕迪格•沃尔夫鲁姆(Rudy Wolfrum);

斯里兰卡籍法官:克里斯•品托(Chris Pinto), 担任仲裁法庭的庭长;

法国籍法官:皮耶尔•柯(Pierre Ke);

荷兰籍法官:阿尔弗莱德•松斯(Alfred Sons)。

(编辑:江丹)